发布日期:2014-12-28 浏览:989
昨天,我一个当事人打来电话说双方为孩子的探视问题打架了,自己的父亲被打得头破血流,已经住院并且报警了,我顿感无语!
关于探视的问题,有些话不得不说,希望能引起离婚双方足够的重视。
一、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,理智的父母都应该心知肚明,因此在离婚无法避免的情况下,怎样把对孩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,才是负责的态度,那些用孩子做武器,报复、攻击对方的做法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。
二、无论是协议离婚,还是法院判决的离婚,关于探视权约定的实现都需要双方的真诚配合,任何一方不配合都无法办到,法院不可能经常陪同一方去探视孩子,更不可能去强行抢孩子。
三、当事双方在办离婚的过程中,在探视权问题上大都能保持平和心态,或者是出于对法院的敬畏,或者孩子的探视问题尚不是主要矛盾,但离婚以后,一方或者双方的心态可能会发生变化,探视的矛盾便浮出水面,一方挟孩子以报复,另一方便暴跳如雷还以颜色。
针对上述问题,我经常提醒交代我的当事人,一定要重视探视问题,重视不是要你去斤斤计较,而是要心态平和、宽宏大量,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尽量采取协商沟通的方式。
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配合对方的探视,多从孩子和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;不抚养的一方如果遭遇对方的刁难,不要步步紧逼,很有可能对方此时对你恨意未消,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离婚后的半年内,我的建议是按时支付抚养费,按时提出探视孩子的要求(短信方式为好),如果对方确实不给看孩子,不要争吵,静待时日,据我经验,半年以后,绝大多数人会想通这个问题,会配合探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