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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律师谈离婚——离婚方式和程序(必读)​

发布日期:2015-04-20  浏览:8385

       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,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,绝没有第三种,有些朋友道听途说“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,可以自动离婚”,这是错误的。实际上“夫妻因感情不和,分居两年以上”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标准,是判决离婚的依据,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。但也有些准备离婚的朋友又产生了另一个误区,以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前提是要先分居两年,呵呵,这也是错误的,不必等两年,可以直接起诉,感情是否破裂,由法院来认定,比如对方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、有第三者等因素。

     第一种方式:协议离婚
    1、前提是双方都同意离婚,并且对子女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给付、财产分割等完全达成一致意见。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者虽然都同意离婚,但对上述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,都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。
    2、如果双方协商一致,要先写好离婚协议书,简单的可以从网上拷贝一份,情况较为复杂的,建议由专业律师代书。离婚协议书不能在家就签字,要准备三份到民政局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字。
    3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,需要同时携带: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。身份证、户口本缺一不可,但如离婚证只有一本或者全部遗失没关系,一本可以办理,两本都遗失的可以到原登记机关查询并开具证明也可以。同时还需要一寸单人照片两张。
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要携带原件去,最好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复印,他们要求的复印方式“独特”(复印一元一张),照片也最好到那儿照!
    4、切记办理手续的民政局是——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,举个例子,双方当初在北京登记结婚,后来女方户口转到上海,男方户口转到合肥,双方既可以到上海也可以到合肥办理,不能到北京办理。

    5、办手续一般不超过20分钟,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写一些表格,工本费20元左右,然后结婚证收回,发给离婚证,OK。

     第二种方式:起诉离婚

     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者对孩子抚养、财产分割等等任何一点不能达成一致,就只能由一方到法院去起诉对方,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。
      1、写民事诉状,第一部分写明原告、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和住所地,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.请求离婚;b.小孩的抚养问题;c.财产依法分割;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,把何时结婚、何时生小孩,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。诉状最好打印,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;
      2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在基层法院(区或县法院)起诉,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;被告住所地法院一般是户口所在地,如果对方在另外一个地方居住一年以上,可以到他居住地法院起诉。
      3、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、结婚证、自己的身份证、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,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,如房产证、机动车行驶证等。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(法院案卷中一份,发给对方一份);

      4、立案庭审查后,缴费;缴费金额,财产不超过20万的,只需要100至300元,超过20万以上的,另外缴纳0.5%的费用。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,回家等通知;

      5、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,并将诉状副本、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,送达被告后,会通知你开庭时间,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;

      6、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,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(我国民事案件中,调解是必经程序,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,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),如果调解离婚成功,则发《民事调解书》,婚姻就此解除,不需要到民政局再领取离婚证;

      7、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,开庭后还无法调解的,就会依据庭审的情况判决,注意不会当庭判决,一般是开庭后一个月内发《民事判决书》;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,不需要再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,判决书就是离婚证明。
      8、判决可能判决离婚,也可能判不离,一般情况下,第一次起诉离婚的,被告不同意离婚,法院一般不会予准许离婚,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,二次起诉后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,法院也会判决离婚。

 

      薛律师温馨提示:

      任何一种离婚方式都蕴含着相当的专业知识,尤其是诉讼离婚,更需要谨慎,俗话说“隔行如隔山”,看似简单的离婚,如果操作不慎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,事前不妨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律师,或者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,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 

      需要了解更多请参阅:http://www.hfls168.com/news/view.php?id=93&type=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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